临沂部署开展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临房网 2020-06-12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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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如何开展好今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日前,临沂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今年专项行动的9项主要任务,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强基达标, 全面提质增效,加快建立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为四年专项行动画上一个圆满句号。

  开展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实现四大目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成效显现,护理功能明显增强,新建改造护理型敬老院20处、床位2432张,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0%;养老机构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70%以上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备案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率达到100%;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能力持续加强,各级培训养老院院长122人、养老护理员6080人、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390人;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建立, 行业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养老院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安享幸福晚年。我市将聚焦九大重点任务,开展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有序恢复服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压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养老机构发生疫情,并将防控落实情况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中及时填报更新。

  推动养老机构强基达标。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等,采取部门联合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所有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以往排查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整改台账,年底前整改到位。对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又不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标准,且拒不整改或无法完成整改的养老机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妥善安排在院老人,依法予以取缔。2020年底前,确保70%以上养老机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采取委托专业评估机构等方式,市级统一对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社会选择服务、政府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各级建立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运营补贴机制,并结合等级评定工作,一并进行护理型床位认定。10月底前,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全部完成,并录入山东养老管理平台。在此基础上,支持各县区先行先试,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工作,明确监测指标、监测方式和监测频次。

  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计划,分年度、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确保2022年底前每个县区都建有一处以提供失能护理服务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中心,形成县级敬老院为中心、中心敬老院和乡镇敬老院为衔接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体系。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0%以上;2022年,达到55%以上,所有敬老院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逐步实行公建民营和县级统一管理。要依托具备条件的敬老院,打造具有特困人员供养、困难失能人员托养、上门服务、中央厨房、指导管理等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年底前,每个县区至少打造1处示范样板。

  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认真落实民政部等四部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民发〔2019〕126号),结合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摸清辖区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推动存量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进行督促整改;对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根据省级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市、县制定配套政策,推动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民政部门要依托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有关部门的政务信息,组织基层定期排查上报,及时掌握新设立机构以及未登记、未备案机构信息,并录入山东省养老管理平台,纳入日常监管和督促整改范围。推行养老机构电子化备案,推广应用养老机构填报系统。

  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市、县成立养老服务专家库,制定出台开展养老服务培训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培训体系,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市级开展“齐鲁敬老使者”推荐和“沂蒙敬老使者”评选活动,表彰养老服务领域的先进典型。

  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大力宣传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的贯彻实施,并纳入各级养老服务培训内容,确保有关部门和养老机构熟练掌握。围绕我市养老服务标准建设重点,引导和鼓励工作基础较好、有积极性的县区或企业启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批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推动养老机构规范运营,严惩养老机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对违反《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七十条有关规定的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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