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沂市“安全用药月”活动正式启动

临房网 2020-11-1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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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11月12日,临沂举行“安全用药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丽霞向大家介绍本次“安全用药月”活动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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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市“安全用药月”活动旨在通过各种形式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引导全民提高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引导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营造全社会关注用药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全民身体健康。同时结合“安全用药月”活动,积极宣传我市在抗击新冠疫情以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增进公众对我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我市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药品零售企业3688家,其中药品零售连锁门店2241家、单体药店144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592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4901家,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7048家,疾控中心14家,疫苗接种单位491家。

今年以来,我市在抗击新冠疫情中,严格按照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用药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疫情防控一线药械物资需求、质量安全及价格稳定。同时,我市持续开展药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加强疫苗质量监管,推行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做好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婴幼儿化妆品等专项检查,确保我市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安全用药月”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2日-12月10日

活动主题

安全用药 战疫同行

活动重点

1.宣传我市抗击新冠疫情,启动应急审批,开展药械质量检查检验,保证疫情防控一线药械物资需求及质量安全,切实坚守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宣传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使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法治水平奠定基础。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增进公众对我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3.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公众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

活动内容

在今年的“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我市主要开展以下重点活动:

1.“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

召开2020年临沂市“安全用药月”新闻发布会,举行临沂市“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

2.“安全用药 战疫同行”公益宣传

广泛发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和屏幕,播放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用语和安全用药公益广告。制作户外公益广告,设立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加强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站建设。

3.“安全用药”进社区活动

开展安全用药进社区活动,邀请相关专家现场就药品法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等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与广大市民近距离互动,借助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平台,让更多的公众参与了解用药知识。

4.“安全用药 健康齐鲁”培训活动

开展“安全用药 健康齐鲁”培训活动,邀请省、市药品监管部门和行业专家对相关政策和知识进行普及,提升我市药品零售企业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药品质量管理知识,全面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5.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组织参加安全用药及法律知识竞赛,向公众传递合理用药和疫苗相关知识,积极传播法律知识,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平台宣传,发动广大公众参与,提升药品安全认知。

6.公众开放日活动

邀请社会公众代表、主流媒体记者走进市药物警戒中心,开展科普讲座交流,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和警戒工作,提升公众和媒体对药物警戒工作认知度、认可度和社会参与度。

7.“品质鲁药”品牌宣传

组织开展“品质鲁药”品牌宣传,集中展现临沂市药品监管工作亮点和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提升“品质鲁药”品牌影响力。

发布会上

曹丽霞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开展这次“安全用药月”活动,有什么意义?

答: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抓好药品安全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用药安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在监管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在用药安全消费中仍存在一些误区,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此次“安全用药月”活动,深入宣传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理念和知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这对于促进社会公众增强主动防护意识,提升防病治病能力,维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既然“安全用药月”活动这么有意义,我市今后是否还定期开展?

答:“安全用药月”活动,是国家总局于2011年确定在每年举办的一项重点宣传活动,通过搭建多种传播交流平台,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在全国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用药主体宣传活动。今后,我市将继续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向公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把安全用药宣传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好,注重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时效性,继续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在此请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积极宣传药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全社会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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